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朱叶报道: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2016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今年,全省深化医改将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提高改革行动能力,推进政策落实。
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我省提出,2016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分别制定并实施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在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优先将富余的公立医院资源转型为儿童医院以及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病管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
选择萍乡市芦溪县、赣州市于都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九江、景德镇、萍乡、宜春、上饶 等5个试点城市,全省试点城市达到7个。选择新余市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新增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禁给医务人员下创收指标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为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具体条件和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省医疗费用整体增长幅度不高于2015年全国平均水平。2016年7月底前,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设区市和省直医院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公示。
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均个人缴费相应增加。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探索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研究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
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增加艾滋病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推进保障老年人基本用药工作。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
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严厉打击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遏制药品、医疗器械与耗材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