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下简称“要点”),广东力争今年底前成为综合医改试点省,并启动试点工作。
根据要点,今年底广东争取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推动全省部属、省属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改革。
文/广州日报记者何雪华
公医改革:
要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公立医院改革怎么改? 要点指出,要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并按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 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不能仅针对取消药品加成部分调整价格,调整的部分 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不增加群众 负担。
同时,要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要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列出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和10种典型单 病种费用实施重点监控,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2016年年底前,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 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另一方面,大力改善医疗服务,重点做好预约诊疗、日间手术、信息推送、结算服务、药事服务、急诊急救、优质护理等工作。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在三级医院试点推进日间手术,不断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
而在医护薪酬上,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和医疗机构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公立医院院长的绩效工资可由政府办医机构确定。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药品保障:
增加艾滋病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
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方面,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将医用耗材(含高值医用耗材)全部纳入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
增加艾滋病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推进保障老年人、儿童基本用药,研究儿童基本用药适宜剂型、规格,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抽验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药品短缺屡屡引起社会关注,要点特别指出,将选择若干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完善短缺药品信息报送制度。支持建立定点生产基地和小品种生产基地。推动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
要点特别指出,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组织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共享试点;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6年工作要点
公医改革
要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并按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公立医院院长的绩效工资可由政府办医机构确定。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分级诊疗
要点指出,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在全省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2016年年底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要达到30%以上。逐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病种,将多发病、慢性病和结核病等纳入试点病种范围。
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市率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
完善医保
要点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420元,人均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门诊统筹实行按人头付费,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推行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支持开展日间手术等。开展将住院前门诊检查费用纳入住院结算试点工作。
药品保障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将医用耗材(含高值医用耗材)全部纳入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
增加艾滋病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推进保障老年人、儿童基本用药,研究儿童基本用药适宜剂型、规格,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抽验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完善短缺药品信息报送制度。推动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
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组织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共享试点;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医卫人才
要点指出,将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履约管理等相关政策。
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规定对45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及培训对象给予补助,将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5200名(含中医住院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