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6日消息(记者刘祎辰 车丽)长期以来,受“以药补医”机制未从根本上破除、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行为还不规范、医保基金支付水平难以相应提高等因素制约,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难以调整合理,诊疗、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劳务技术价格偏低。
为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促进医疗机构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近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正式印发。它将带来怎样的变化?
说 到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无法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有其历史背景,建国初期,国家将医疗卫生作为福利事业,医疗服务定价时的原则是“按照不含工资的成本核 算”,也就是医务人员的工资当时默认由国家财政负担。随后医疗事业的发展,却使得仅靠财政远远不够,药品加成成为新的弥补方式。
业内人士解释,为什么会有以药补医呢?八十年代我国财力吃紧,公立医院可以通过药品加成收入,来补偿财政投入的不足,让医院能正常运转和发展。这个政策到了今天,药品的购销领域就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医务人员劳动技术价值却一直被低估,那就需要取消以药补医。
推 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就是要改变这一局面。《意见》提出,要按“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实现改革目标。而在《意见》下发以前, 江苏、浙江、安徽、福建、上海、山东等六个省级行政区已经全面推开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试点。什么叫“结构调整、有升有降”?记者在试点省份江苏的南京市江宁区中医院呼吸内科,遇到了一位门儿清的患者老张。
老 张告诉记者:“医疗价格比青菜的价,对我来说都更敏感。我长期肺气肿,去年我就住了十一次院。你说我这种老病人对什么最敏感,就是对自己的费用。每次回去 我都把明细仔细看的。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斯利华原来五百多,一下子降了一百多,减轻了我很大的负担。另外,B超、CT、检查费也下去了。”
取 消药品加成、降低检查检验费用,这就是所谓的“降“,那么,所谓的“升”指的又是什么呢?这家医院呼吸内科的护士们对此感受则更加明显。“护理费、诊疗费 有一定上升。改革以前我们一级护理就是7块钱,一二三级都是几块钱,现在是28一天,提高我们的劳动价值,提升之后我们幸福指数就比较高了,按照三级甲等 医院,护士的离职率控制是5%,我们医院0.3%。”
与此同时适当提高护理费等医疗服务价格,就是所谓“升”。但这一升一降当中,医药费用的总体水平真的可以保证“总量不变”吗?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真的不会出现价格飙涨么?对此,《意见》提出,要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相 关负责人表示,换句话说就是,虽然部分医疗服务费用低是事实,但玩儿命上涨也是不可能的,先要用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挪出足够的空间才行。此外,现阶段 基本医疗服务仍然实行政府指导价。而对于公共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服务,虽然实行市场调节价,但也要严格控制比例不得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但需要注 意的是,总量不变确定,每个人的感受可能也会有所区别。
江苏省人社厅处长张自岭举例称,“比如说那种以拿药为主的病人,药品加成取消了那他的感受肯定就是减轻。但如果说是以服务为主,比如说他要进行一个复杂的手术,那手术的费用本身可能就提高了,但耗材的费用也是下降的。 ”
也 许你会问,改革后会不会由过去的多开药品和检查,变成多开理疗、住院呢?对此,《通知》明确,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定规 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在2016年底前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总费用、日均(床日)费用、检查检验收入占比、药占比、门诊和住院人次等 指标定期通报制度,江苏省物价局副局长孔祥平表示,这此消彼长之下,对于医院的影响却很深远。从医院的角度上来讲,改变了它的收入结构,原来是靠卖药、医 疗服务和政府补助,但以后卖药就不再挣钱了。通过这样的一种改革,让医院由卖药,转向更多的创新医疗技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根 据《意见》,到2017年,将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要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 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探索通过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原所长刘树杰表示,医保控费依然是医改的关键环节,按病种付费是一 个方向,但这些,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改革,药品价格的改革,都要发挥医保控费的作用,这是个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