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弘。 图片由采访对象提供
本报记者 孙慧
总部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基于区域之间资源优势和禀赋差异,可以让企业总部与生产制造基地在空间上分离,追求的是品牌扩张、资本扩张,是 一种控制力经济,它的目标不在于生产了多少产品或多少服务,而在于对多大范围的产品和服务拥有定价权、控制权,这与海南所追求的健康、环保发展不谋而合。
3月24日,在博鳌年会举办的省医药产业座谈会上,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赵弘认为,海南医药产业可以借鉴他山之石,通过引入总部经济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医药产业具有投入高、风险大的特点,往往更加重视研发环节,一种新药研发大约需要10年-15年的时间,对气候条件、生态环境的要求很严格。
赵弘认为,海南生态气候优势突出,且拥有海南省药物研究院、VTI生物研究院等一批研发资源。因此,要充分发挥自然生态优势,整合现有医药研发资源,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生物医药实验室、研发中心等职能总部,强化医药产业创新功能。
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UNCTAD)研究发现,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特别是投资型总部选址时,一般更看重的是一个区域的国际化程度和市场开放度。
海南具有优越的开放优势,要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发扬敢闯敢试敢为的特区精神,增创改革开放新优势,吸引国际医药企业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及各类科研人才聚集,以发展医药产业总部经济为特色,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总部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各类专业服务业的支撑。据美国学者James C.Davis研究发现,一个地区的中介、商务服务等机构增加一倍,该地区的企业总部将增加36%。企业总部主要承担研发、营销、投资运营、战略决策等四 大功能,不同职能的总部对服务业的需求也有所不同。
因此,海南发展医药产业总部经济,要补足海南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短板,积极完善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人才服务、信息服务等服务链条,为入住的各类总部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专业服务。
赵弘说,发展总部经济还要具备高效的政府服务环境、良好的政策环境、多元的文化氛围等。从国内外城市发展经验看,很多国家和地区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从优惠政策看,目前海南与江苏、浙江等其他省份相比,政策落差较大,如海南药企营销费用抵扣比例仅为10%左右,而江苏、浙江等省则接近40%,差距明显,这也导致海南一些企业将营销中心、结算总部设到其他地区,产品低价出岛销售,造成产值和税收不断外流。
赵弘建议,海南要开展专门的总部经济政策研究,制定符合海南实际、具体可操作的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