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3日发布通知称,在听取涉案药品的生产企业关于产品流向自查情况的汇报后,未发现涉案药品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信息,初步确认了部分上下线线索人员身份。
食 药监总局指出,目前初步确认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告中部分人员的身份为:上线第82号牛自信为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上线第25号 李留柱为南阳致远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第15号王忠林为贵州城海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第4号张磊为安徽省鹭燕大华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第 78号张勇为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第2号郑健为安徽颐华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第10号毛晓琴为兰州华卫药品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业务 员;上线第81号单二联为陕西益康众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第27号张昱为河南中联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92号济宁福泰为济宁福泰医药有限公 司业务员;上线第16号高英祥手机号为保定市保北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下线第131号王康友为陕西邦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
药 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多条线索还指向山东鲁越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陕西益康众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吉林尚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保定 市保北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济宁福泰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南阳致远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四川恒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药品经营 企业,表明上述企业可能是造成涉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责任单位。
食药监总局要求,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对上述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调查,彻底查清产品的真实流向,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惩处。调查结果于3月26日前上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