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了解到,2016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全面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虚高价格。
据了解,我区按照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扎实开展药品分类采购,构建药品采购新机制。在国家药品价格谈判 试点工作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自治区谈判药品采购工作方案,开展谈判采购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谈判药品品种数量,探索开展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切实降低 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的价格。制定直接挂网药品议价管理办法,保障妇女、儿童、急抢救等药品供应。同时,启动创伤、关节、脊柱、运动医学等骨科类第三批 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逐步将其他类别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阳光采购范围。
此外,还将巩固扩大自治区平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成果,启动药品基础数据编码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短缺药品报送系统,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机制;通过自治区药采平台做好采购、配送、使用、结算的日常监管,定期考核,实行生产配送企业末位淘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