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中医药研究应成国家科技战略
来源:-    浏览:3151   更新时间:2016年03月11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 刘贤)屠呦呦因发现青蒿素,荣获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引起了海内外对中医药的热议。不过,中国本土的中医药研究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为此全 国政协委员、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11日在北京建议,把中医药继承创新研究提升为国家科技战略。

王国强在当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全体大会上直言,中医药(含民族医药)是中国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但目前中医药科技创新面临科技创新 主体单一、科研创新平台分散、科技创新投入不足、科技创新导向偏离等诸多问题。与此同时,多个发达国家和大型药企却加大了中药新药研发,抢先发掘中药新药 资源,抢先注册中医药国际专利,抢占市场先机。

他举例说,“十二五”期间,中国“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共投入约400亿元人民币,仅为美国强生制药一年的研发投入,其中投入中药新药创制的经费只有1/3左右。中国中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重约为1%至2%,而国际领先药企这一比重是中国中药企业的10到20倍。

因此,他建议把中医药继承创新研究作为国家科技战略的重要方面,制定国家中医药继承创新计划。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门联席会议框架下,建立中医药科技会商协调制度,加快中医药科研管理专业机构建设。

王国强呼吁,围绕人类重大健康问题凝练一批中医药科技创新的大项目,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中医药传统研究方法,开展多领域、跨学科联合攻关,产出一批原创性、引领性、前沿性重大科技成果。(完)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