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卫计委了解到,2016年,我区将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从而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内蒙古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成熟。
今年我区将继续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试点城市总数将扩展到6个。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20元,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540 元。重点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要稳定在50%以上。稳定门诊费用、慢性病和特殊病种报销水平。积极支持和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
2016年,我区实行分级诊疗的试点城市要增加到9个,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盟市要全部推开。扎实开展药品分类采购,启动谈判采购 试点工作,切实降低虚高药价。进一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社会办医环境,优先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 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落实医养结合项目试点。健全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基础资源库。推进“互联网+医 疗”的建设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