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女子开车被追尾撞伤颈椎 对方只赔了1元医药费
来源:-    浏览:6349   更新时间:2016年02月02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潍 坊新闻网2月2日讯 1月31日,济南的韩女士反映,1月19日她开车行驶在路上,被昌邑的董先生追尾,她又撞上了前车。事后,董先生留了一个电话离开了。后来,韩女士通过汽 车4S店协调保险公司支付了9200多元修理费才把车提出来。事发时,她的颈椎受了伤,已花去500多元医药费,肇事者董先生仅赔偿1元医药费,这令她很无奈。

韩 女士告诉记者,1月19日上午,她开车沿着济南的文化东路正常行驶,突然被后面的车追尾了,由于撞击力度较大,她的车又撞上了前面一辆轿车。“事发后,我 立即报了警。当时警察要扣车,董先生承诺好好处理,我就没让警察扣。”韩女士说,令她没想到的是,警察走后董先生的态度来了个大转弯。

“只留给我手机号码就走了,之后再联系他时,态度不是很好。”后来韩女士通过汽车4S店找到保险公司支付了9200多元的汽车修理费,才把车提出来。

“事发时,我的颈椎也受到撞击,到现在医药费已经花去500多元。”韩女士说,这些费用都是她自己掏的。

随后,记者联系了董先生。董先生表示,他已经赔偿了汽车修理费。至于医药费,董先生表示已经赔偿,赔偿了1元医药费。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由于董先生追尾导致三车相撞,他要负全责,韩女士的医药费也应由他支付。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