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解读:八大合作重点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认证
来源:-    浏览:4924   更新时间:2016年01月19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1月1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认监委在京签署《关于共同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完善中医药认证体系的合作协议》,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全面推行认 证制度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以提高中医药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准,规范中医药健康服务市场,全面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的质量和效益。

  据介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认监委共同建立健全认证认可工作部门间合作机制,对中医药认证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管理,共同开发适宜于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的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和合格评定程序,推动认证制度实施和结果采信。

  一、共同推进中医医疗服务认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根据自身需求,开展各类自愿性认证活动,贯彻相关标准并通过相应的认证。完善中医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建立符合中医医疗服务发展方向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逐步通过认证。

  二、共同规范引导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认证。建立和实施中医养生保健领域服务、产品、管理体系等认证制度,通过发展规范化、专业化的第三方认证,建 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信用评级体系,引领服务机构执行服务质量标准,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提高消费者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满意 度。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产品和健康养老、健康旅游认证。加强政府部门对认证结果的采信力度,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市场。

  三、共同推进中药相关认证。按照《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目标任务,围绕实施优质中药材工程,制定和推广道地中药材标 准,推动道地中药材品种和种植生产基地、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地认证,共建国家道地中药材认证示范区,培育中药材知名品牌。按照建立中药材全过程追溯 体系要求,开展主要中药材品种全过程追溯体系认证。建立中药材外源性有害残留物限量标准,实施相关认证工作。完善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对中药材专 业市场经销的中药材和中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抽样监督检验力度。推动中药材生产流通服务体系相关认证。

  四、共同开展药膳服务和产品认证。完善药膳技术标准,从药膳品种、食材选取、加工制作、从业要求、设备条件、指导使用、质量控制等方面制定服务质量管理标准,打造药膳服务和产品认证体系,培育知名药膳品牌。

  五、共同构建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检验检测技术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动中医药科研实验室、重点研究室等医疗服务科技支撑平台纳入国家统一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并结合自身特点,开展认证相关检测活动。

  六、共同加强认证认可技术推广。引导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社会团体积极采用认证制度,推动中医药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机构积极采信认证结果,推动认证认可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的普及发展。

  七、共同开展产学研合作。双方组织所属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共同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共同申报、实施国家科技项目,开展技术培训,推动技术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

  八、共同落实“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认证的国际交流,促进相关产品和服务国际贸易,推动中医药走出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