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1月12日专电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30万元。
济南市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将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按涉案货值金额的10%、7%、4%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对举报情况属实,但货值金额无法计算的,将视情况给予1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作者:王志 邵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