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中国医药拟收购上海新兴24.39%股权
来源:-    浏览:571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30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中国医药12月29日晚公告,为提高公司对上海新兴的控制力,并为上海新兴下一步的整合发展做好准备,公司与广东梅雁吉祥实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上海新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的股权转让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广东梅雁持有的上海新兴24.39%股权,合计4,000万股,合 计作价8,200万元。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前,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广东梅雁、上海西漕联合位列上海新兴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51.83%、24.39%和 11.59%。由于通用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集团是通用集团下属全资子企业,上海新兴作为新兴集团的控股企业,与公司构成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关系,本次 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截至2015年9月30日,上海新兴资产总额为28,908.84万元,净资产为25,012.93万元。2014年和2015年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677.48万元和11,034.60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828.63万元和1,114.27万元。

中国医药表示,本次交易符合中国医药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强对上海新兴的控制力并提高投资收益,并有利于快速做强生物医药板块,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前为了进一步减少同业竞争,公司已经与通用集团、新兴集团签订三方托管协议,中国医药托管上海新兴51.8293%股权。如果此次与广东梅雁的交易完成,中国医药对上海新兴医药的控制力将进一步增强,将有助于后续中国医药实现其战略目标。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