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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补偿改为两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
来源:-    浏览:10140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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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年底前,至少200个病种将“按病种付费”;政事分开,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六城区不再新建公立医 院……12月29日,太原市政府出台《太原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太原市基本实现公立医院逐利机制 基本破除,自主经营权得到全面落实,初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等。

除已审批立项的六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

科学配置城市公立医院。今后,除已审批立项在建的公立医院项目外,太原市六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

迁建山西省儿童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和太原市人民医院,增加小店区、晋源区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充实万柏林区、尖草坪区、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 烦县医疗资源,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对优质医疗资源密集的迎泽区、杏花岭区,重点提升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山西省肿瘤医院急危重症救治等 核心服务能力。

与此同时,推进部分一级、二级医院向中医医院、康复、肿瘤、儿科、老年病等专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发展。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推进政事分开改革探索建立法人治理

太原市将进一步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

今后,三级医院主要从事急危重症、疑难杂症、罕见疾病诊断治疗,结合临床实践开展医学教育和临床科研工作,向下级医疗机构转诊与之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患者。

二级医院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诊疗工作,抢救和上转急危重症患者、下转与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相当的患者。

基层医疗机构(含一级医院)主要实施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和为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术后康复、慢性病和恢复期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为首诊患者提供连续转诊服务。

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改革。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推进公立医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 离,赋予医院经营决策、人事管理、内部分配和运营管理自主权。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确保重大事项实施、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 资金使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

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

太原市将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采取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比重。

探索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建立省、市、区分级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管理使 用等方面待遇。探索制定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以岗定薪、同岗同酬。健全与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 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要素为核心的内部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个人薪酬挂钩。

明年至少200个病种“按病种付费”

未来,太原市还将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政策。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杠杆作用,对不同类别与级别医疗机构实施差别支付,注重向基层倾斜。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 院患者,医保统筹基金起付线可从患者在首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之日起连续计算。对分级诊疗病种在县域内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提高报销比例。

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与按病种、按人头等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和覆盖面,到2016年底,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200个。

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保障制度衔接。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同步推进新农合管理市级统筹。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 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纳入支付方式改革,先执行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再按大病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报销。实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种医疗保险政策范围 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

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建立价格调整对个人支付影响较大的特殊病种保障机制,确保重大疾病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不增长。

本报记者 要维维

太原公立医院改革四大目标

提起公立医院改革,百姓首先想到的就是看病贵。《方案》明确,今后太原市公立医院改革将以公立医院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为切入点,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到2017年年底,太原市公立医院改革将实现四个目标,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基本破除。

1

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全面体现。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基本破除,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查费用占医疗收入比重明显下降,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 到30%左右,卫生总费用与本市国民生产总值增幅相协调,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年度增幅低于太原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2

公立医院运营绩效显著提升。公立医院自主经营权得到全面落实,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医疗服务流程明显优化。

3

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建立。初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到2017年,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明显提高,二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上升不低于20%,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下降不低于40%。

4

医疗服务和发展环境优化。以三级医院优质资源为核心,辐射带动周围二级、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区域医疗联合体基本建立;公立医 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公平竞争的医疗服务新秩序基本形成;群众看病就医更加安全方便快捷,医务人员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市民和医务人员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满 意度显著提升。

具体实施范围为:太原市行政区域内政府办公立医院 (省、市、区政府办医院,部门办医院)和事业单位(学校)办公立医院。

作者:要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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