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深化医改的综合成效,进一步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日前,市医改办、卫计委、财政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联合制定《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下发后,市卫计委即邀请国家卫计委卫 生发展研究中心及省属单位的相关专家、教授,组织各地卫计局、39家涉改公立医院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等近180人参加了培训。同时,我市将控费工作 作为继公立医院药品和耗材零差率改革之后,公立医院改革的第二阶段任务,要求各级卫计部门和公立医院要注重落实,切实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控制不合理医药费 用增长,增强改革成效。
□泉州网-泉州晚报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王家春
特需医疗项目不超总量10%
《方案》明确,到2017年,全市药占比(不 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5%左右。《方 案》还制定了涵盖“准入”管理、“源头”管理、医院内部管理、监管机制、考核评价等方面的五项具体措施。
其中,《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医 疗服务行为和费用控制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全面实行总额控制基础上的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要着力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优质医疗 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以患者为中心制定分级诊疗规范,综合运用行政、医保、价格等多种措施,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 疗模式的建立,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市级公立医院提供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业务量不得超过本院 全部医疗服务业务量的10%。
创新集中招标采购机制
在强化“源头”管理方面,除改革医药价格形成 机制外,《方案》提出改革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机制。目前,全省正在开展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通过建立目录遴选、分类采购、医保支付、集中结算、激励约 束、监督管理新机制等六项创新机制,将进一步激励公立医院通过与生产企业进行议价谈判,进一步合理降低药品价格,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同时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改革配送模式,降低成本。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被发现有回扣品种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黑名单,取消该药品品种在福建省的供货资格。
药占比等纳入考核评价指标
在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方面,《方案》明确,落实公开公示制度,二级以上医院每年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重点公开医院绩效考核、质量安全、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次均费用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还提出要加强监测,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主要考核药占比、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增幅、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合理用药抽查合格率、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等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院长年薪和医技人员工资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