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不利。
作为全国最大心脑血管处方药物供货商的港股上市公司四环医药(00460.HK)今年以来遭遇接连风波。
四环医药成立于2001年,其产品涵盖心脑血管、中枢神经系统、抗感染、新陈代谢及癌症五大医疗领域。主打产品克林澳、安捷利、川青、曲奥及澳苷等被广泛运用于治疗多种心脑血管疾病。
而今,这样一家巨头却陷入了多方困境之中。
10月29日,四环医药发布公告称,港交所及联交所认为,根据法证调查,公司仍未达复牌条件,因此四环医药股票将继续停牌。
四环医药停牌已久。早在今年3月27日,四环医药就突发公告称,公司股票自当日9时起暂停交易。
4月19日,四环医药公布停牌原因及相关进展称,公司接到行政函,内容涉及其若干销售收益及分销开支的入账方式可能存在问题。
而随着联交所的独立法证会计师的调查取证,四环医药被指控的内容包括提高售价、向分销商作出的若干付款及对分销商进行商业贿赂,其中商业贿赂可能涉及多名相关省份的医疗专家及医疗保健行业的政府官员,提高售价和商业贿赂等方式无疑会大幅提高药物的终端售价。
而在此之前,四环医药的相关产品因高价被媒体屡屡曝光,随着联交所调查的深入,屡遭诟病的高价药洛安命也在公司半年报中消失。
涉嫌行贿
根据四环医药公告显示,作为复牌条件的一部分,需“联交所”接纳的独立法证专家,就指控进行法证调查,披露调查结果,针对结果采取任何补救行动,包括发现的问题,及(如必要)开展适当范围的进一步调查以处理指控。
指控内容涉及提高售价、向分销商作出的若干付款及对分销商进行商业贿赂。指控是审核委员会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间的调查内容。
根据四环医药备存的收款人资料,法证会计师审查了1800 多名分销商指定相关市场研究代理商收取补偿付款(“上调出厂价”销售模式)的收款人,发现29名收款人姓名与相关省份的医疗专家的姓名相同,46名收款人 姓名与相关省份及医疗保健行业的政府官员的姓名相同。
此后,四环医药通过向相关分销商的书面确认,确认以上29名收款人中的25名据报并非医疗专家,46名收款人中的35名据报并非政府官员,对于四环医药的上述说法,市场普遍认为上述29位收款人当中有4位是医疗专家,上述46位收款人当中的11位是政府官员。
而为了便于将上述收款人的账款入账,四环医药也做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据法证会计师调查,在部分情况下,为便于向第三方收款人(包括上述人员)支付相应款 项,四环医药将上述第三方收款人在会计系统中记录成公司“员工”,而这些“员工”的差旅及娱乐开支报销并无相关支持性文件。
此外,法证会计师调查还发现上述部分市场研究代理商(与四环医药无股权关联)是由四环医药的员工或离职员工拥有或部分拥有,四环医药向市场研究代理商支付 的营销及推广开支最终由市场研究代理商直接或间接补偿给分销商或分销商指定的收款人,四环医药有些账外交易通过大部分以本集团雇员的名义开设并受相关附属 公司控制的若干个人银行账户进行。
财务漏洞
除了上述涉嫌行贿的情况,四环医药还存在诸多财务漏洞。
在上调出厂价销售模式下,四环医药通过多种方式向分销商补偿售价与底价(经扣除相关税项后)的差额。通过法证会计师调查,四环医药有诸多个人银行账户由公 司用作补偿分销商或其他业务目的, 这些个人银行账户以四环医药在职员工、离职员工或在职员工亲属名义开立,四环医药管理层向法证会计师确认33个个人银行账户由公司直接控制,这些个人银行 账户中有20个用作补偿分销商上调出厂价与底价间的差额,余下13个账户用作四环医药2011年至2014年期间的其他业务目的。
法证会计师通过2011年至2013年各年补偿分销商的总金额 (即上调出厂价与底价间的差额)与四环医药相关年度支付用于等年度末应计的总金额进行对账了解到,并不是所有补偿活动均有完整或适当支持性文件及分销商发 出的授权书所支持,而四环医药也无与其部分个别分销商订立书面分销商协议。
此外,由于部分市场研究代理商由四环医药的在职员工或离职员工拥有或部分拥有,这也为四环医药的上述相关财务处理提供了便利。
除了法证会计师调查的相关问题,四环医药本身还有诸多财务问题引发业界质疑。
以四环医药2013年相关财务数据为例,四环医药2013年实现营收25.86亿元,比上年同期(30.4亿元)减少了约15%,毛利率也由2012年的 75.2%下滑至2013年的56.3%,但四环医药2013年的净利润率却由2012年的25.24%上升至37.92%。
此外,四环医药在2013年还涉嫌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来增厚当年的利润,四环医药2012年的应收款合计是6亿元,在2013年营收下降15%的情况下,应 收款总额上升至8.7亿元,与此同时,四环医药还提升了2013年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四环医药2012年的应收款周转天数是72天,2013年增长至 122天,通过增加50天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四环医药就可以提前确认50天的营业收入。
药价争议
早在2011年,四环医药代理的洛安命曾被媒体曝光部分省份的最高销售价高达发改委限价的27倍,而联交所对四环医药“上调出厂价”销售模式的调查也曝光了“高价药”形成的部分原因。
联交所通过聘请的第三方法证会计师对四环医药有关上调出厂价的指控进行了调查,为了“上调出厂价”销售模式不伤害分销商的利益,四环医药通过多种方式向分 销商补偿售价与底价的差额,双方利益均未受损,同时,通过商业贿赂等方式获得了较大的市场份额,药物终端售价被大幅推高,而最终由患者买单。
以洛安命为例,近年来,洛安命为四环医药贡献了数亿元的营收,仅2014年,来自洛安命的销售额便达8640万元,而洛安命只是四环医药的代理药品,生产 厂家为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利泰制药”),根据利泰制药2011年曾披露的招股书显示,洛安命为其贡献了约40%的销售毛利,是公司的拳头产 品,洛安命最终由总代理四环医药再通过相关分销商代理销售,加上四环医药的上述“非常规”销售方式,洛安命最终售价高达发改委限价的数十倍。
在高企的药物价格中,法证会计师指出的商业贿赂占了高价药价格的很大比例。据早前一位自称是四环医药离职员工的爆料内容显示,四环医药生产的马来酸桂哌齐 特注射液克林澳(规格:2ml:80mg)以每支15元的价格开给代理商指定的医药公司,而医院在这些医药公司进价高达每支49.3元,中间利润高达 34.3元,各医院医生回扣按15元左右由代理商发放,由代理商提供发票,四环医药给代理商报销,这与法证会计师的调查结果不谋而合。
不过,随着联交所的调查,四环医药代理的知名“高价药”洛安命的销售似乎受到影响,作为四环医药的主力销售产品,此前,在四环医药的年报或半年报中列出的 关于“主要非心脑血管产品的销售情况”的说明中就有洛安命的销售情况,但记者查阅四环医药的2015年半年报中关于“主要非心脑血管产品的销售情况”的说 明,其中并没有发现关于洛安命的销售情况。
对于上述种种问题,记者致电四环医药,但对方表示新办公地点刚搬不久,相关负责人暂时无法联系,无法回答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