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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    浏览:642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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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600713)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5年11月10日、11月11日、11月1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并未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重大事件,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 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

经公司书面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医药集团”)的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复如下:

1、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集团,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我公司及南京医药集团公司不存在在你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3日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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