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被冠以食字号、卫字号、消字号、健字号的产品,相继涌入各乡镇药店,变相打造成“药品”销售,造成了老百姓的用药安全隐患。近日,阜阳市公安 局颍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与阜阳市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查获北京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速效咳喘灵胶囊” (卫生许可证号:豫卫食证字(2009)第410000-000101号)、某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百痛丹”(卫生许可证号:豫卫食证字 (2009)第4100000-001117号)、西藏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痛消丹”(卫生许可证号:藏为食准字(2005)第056号,规格 45g/瓶)。
上述几类均变相以“药品”在各乡镇药店对外零售,扰乱了健康的医药市场秩序。目前,联合执法人员已依法对上述“药品”予以扣押,将在查清药店相关责任人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从严处理。 (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