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卖药,医药代表魏某多次向良乡医院肿瘤科主任闫秀云行贿,5年间行贿金额达73万余元。《法制晚报》记者上午获悉,房山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据悉,因犯受贿罪,闫秀云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015年1月11日《法制晚报》)
2014年,对医药代表来说可不轻松,前有葛兰素史克医药行贿案而名誉扫地,后有政府颁布严令,对医药代表进院贿赂医师使出狠招,甚至出现“广州多 家医院出新招,保安抓一个医药代表奖5000”等现象。本以为在高压态势下,医药代表会从此安分守己,谁料新年伊始,媒体再次通过医药代表的“亲身演 讲”,揭露医药采购环节中药商违规超标准中标的不法之风,助推了药价追高。
从意图来看,“封杀”医药代表值得肯定,然而“一刀切”的做法是否妥当?有业内专家表示,医药代表有存在的必要性,他们能帮助医生更深入地了解药品的功效特点,能收集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并反馈给生产企业或向相关管理部门汇报,是制药厂与医院、医生之间的桥梁。
其实,降低药价是项综合工程,在推动高价药形成的众多环节中,医药代表只是一小部分,若不解决深层次病根,“封杀”医药代表只能是隔靴搔痒。
首先,应明确医药代表职业身份,建立、完善医药代表资格认证准入和管理制度,鼓励、扶持制药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提高药品疗效。当前,我国缺乏对医药 代表的管理机制,也没有准入门槛,导致医药代表水平参差不齐。为了获取利益,不少医药代表剑走偏锋,通过非法途径推销药品,间接导致药价追高。因此,提高 医药代表自身素质势在必行。
再次,尊重医生劳动价值、适当提高医生收入,砍断医生与医药代表之间的利益链条。在以药养医的背景下,部分医生的劳动价值没有得到充分 尊重,为医生变向通过医药代表来获取额外利益埋下隐患。若不解决医生的收入问题,单靠“封杀”医药代表,不准医药代表进医院,只会让无良医生与医药代表把 “交易”地点、形式变得更加隐蔽,医生仍然会凭回扣多少而非按治疗需要开药。
最后,应结合多方力量,大力推进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规范药品统一招标制度、药品定价体系,以及医保、农保支付方案等,避免这些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而滋生腐败,催生高价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