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朱国荣报道 医院采购药品、耗材和设备,要和相关企业签署廉洁购销合同,注明医药代表姓名,一旦发生商业贿赂,将全市通报。记者昨天了解到,上海市卫计委发布了《关于 本市进一步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昭告全市医疗机构以及所有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和代理人,将加大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 录信息的收集,通过卫计委官网适时公布,并向全市通报。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医疗机构一旦出现商业贿赂被追究刑责或行政责任事件后,应当在5天内将涉案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名单上报卫生行政管 理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在收到材料后的15天内,经核实后将相关情况在政府官网上公布,并在公布1个月时间内报送国家卫计委药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