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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对红利“没反应”
来源:-    浏览:1220   更新时间:2014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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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在的药店来说,最实际的问题还是医保支付环节,如果药店拿不到医保支付资格,消费者不能在药店实现医保结算和报销,这项政策最终还是没法落地。”
 
  4年之后,作为新医改核心原则之一的“医药分开”被正式重启。
 
  9月9日,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卫计委、食药监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提出“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这次多部门的统一发文,也被市场一致认为是新医改终于重新考虑“医药分开”原则与实施路径的重要信号。
 
  “医药分开”重启
 
  在《通知》中,一些此前被业界多次呼吁的内容在这份新文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诸如明确提出了“加快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构建全国统一市场;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等。
 
  而一些更为“敏感”的内容随后也引发了广泛的关注—“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即“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探索由规模较大、质量控制严格、执业药师药事服务制度完备、诚信记录好的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的多种形式的改革”,和“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
 
  “这是几个主管部门在意见统一后第一次正式对外发布的关于"医药分开"的内容,之前的一些分歧不能说取得完全一致,但至少达成了原则性的统一。”昨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接近政策制定方的权威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
 
  作为2009年启动的新一轮医药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医药分开”被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必须实现途径,通过取消医院运营对药品收入的严重依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使医院和药品两个行业都实现健康发展,而这一点,也是医改“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环节所在。
 
  但对于已经长期寄生于药品收入维持医院运营的医院系统来说,如何在保证医院平稳过渡的情况下实现医药分开,业界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包括取消药品加成、收支两条线、药房托管等措施都曾在不同阶段和不同地区作为改革选择的“入口”。
 
  而主管药品流通行业的商务部最开始提出了医药先分业的想法,即将医疗机构的门诊药房从医院剥离出来,医院不再设立门诊药房,患者可以凭医生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这一点在商务部早先发布的《十二五全国药品流通行业规划纲要》中已经有充分体现—“积极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的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周边药品零售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可率先探索医生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模式”。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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