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
案例:长沙市民何女士肠胃不适持续了将近一周,在老家株洲看病吃药未见明显好转,她9月1日到长沙市某医院问诊治疗。医生说,只认本医院开的检查 单。无奈之下,何女士只能又掏了一千多元钱重新做了一套血常规、尿常规、胃肠的钡餐透视等项目的检查。“最后得出的结论和株洲医院给的一样,急性肠胃 炎。”实际上,何女士的遭遇是目前医疗界普遍存在的问题,医院的检查没有实现结果互认,重复的费用全由患者买单。此外,不少药与医生开处方挂钩,只能在医 院开药,不能从药房买到。
规定:《医改任务》明确,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严禁向医院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疗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
解读: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3月26日下发了《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就提到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 核办法,将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
[地方试点] 浏阳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增加的医疗服务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作为第一批国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浏阳市从2013年1月28日正式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至今已经一年过半。这一年半以来,浏阳市从取消药品加成、合理提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设备检查费用等方面入手,着力破解“以药养医”体制。
据浏阳市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浏阳市“医改”进行以来,医院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取消原本的药品15%加成政策,并按照浏阳市政府相关改革文件规定,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金额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35%以内。
“以药养医”取消后医院和医生收入缺口如何弥补?浏阳市的做法是适当提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比如诊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中医治疗费、妇幼 保健服务费等。但是,这部分服务价格的提高不能超过2011年医院药品加成收入的80%。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了,“看病贵”的问题是否依然没有解决?对此, 浏阳市将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费用增加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还有20%的收入缺口怎么办?浏阳市选择通过医院自行消化和增 加财政投入予以补偿。
与此同时,公立医院还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CT、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用降幅不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