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讯 “过期药品的销毁处理和其他生活垃圾比起来,必须更慎重。”7月22日,记者从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由于过期药品多含有大量的化学物质,一旦销毁不力、不当,这些药品所释放的污染和辐射将更严重。
据介绍,过期药品由于污染性强,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目录》,在垃圾分类中也被划入“有害垃圾”类,禁止随意丢弃。大量的过期药扔到生活垃 圾站里,并随土填埋,就会对土壤以及水源造成巨大危害。部分药品过期之后药效减退或者失效,但有些甚至会转成毒性的。过期药中含有的化学元素,甚至有毒物 质,如果它们产生的毒性物质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就会长久沉淀下来。
正因如此,过期药品回收就变得“势在必行”,而垃圾处理场销毁过期药品的方式也很特别。
作为回收过期药品的主体部门,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称,回收的过期药品,将有专人进行登记、装箱、封存。每年3月15日, 市食药监局都会将各药店上交的过期药品进行分类后,将片剂、胶囊等固体药物运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焚烧,而液体药品将交送环保部门技术处理。“经过这样处理 的过期药就不必担忧今后的二次污染以及再次流入市场的问题。”
“除了加强过期药品回收之外,从药品源头上减少剩余药品数量也同样重要。” 工作人员称,在近年来回收过期药品中,除了感冒等常见过期药品,慢性病药品的品种不少,很多老人看广告、信推销买回家一大堆药品,结果吃不完,最后导致过 期。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目的是要减少个人手中的剩余药品,这不仅需要消费者做到按需购药,医生做到按需开药,药品生产企业也应为药品包装“瘦身”,引 进小包装药品,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