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布严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日对全国18家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告诫。
记者了解到,在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期间,食品
药品监管总局重点对腰腿痛、近视眼、糖尿病和
高血压等贴敷类、物理治疗类
医疗器械的违法宣传进行整治。
由于夸大产品功效和适应范围,利用医疗科研院所名义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做功效证明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医疗器械广告严重扰乱了广告发布秩序,给公共用械安全带来隐患。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监测情况,决定对哈尔滨市吉大医疗器械厂等18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
企业进行行政告诫。被告诫企业名单已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布。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责令,这18家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在今后医疗器械广告宣传中严格遵守广告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确保发布广告符合规定。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表示,将加大对这些
违法广告的跟踪监测,一经发现其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将在全国范围内对该产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