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呼和浩特市西郊垃圾处理厂集中销毁过期药品、假劣药品5000个品种(批次),共计1025万盒,货值金额35万元。据了解,呼和浩特市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5月27日启动“安全用药—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活动后,首府18家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面向市民收集过期药品。(6月21日《北方 新报》)
文/梅 新
首府建立18家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面向市民收集过期药品,不仅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健康认真负责的态度,也不失为回收过期药品的一种有效机制,值得肯定。实践证明,有效回收过期药品关键在于建立长效机制。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的过期药品高达1.5万吨。如此巨量的过期药品如不能有效回收,将给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带来极大风险。基于此, 过期药品被划归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被视为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然而,由于缺乏可操作的长效机制,大部分过期药品难以有效回收,要么随手扔进垃圾桶,要么随 手转卖给收药贩子。可见,建立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迫在眉睫。
建立过期药品回收的长效机制,城市可尝试以社区为定点、乡村以药店或卫生所为定点,经食药监部门审查合格后,再设立有偿回收点。当然,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在医院、药店和社区服务站等设立药品回收箱,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这样有利用价值的药还可以合理利用,没有利用价值的也便于集中销毁,避免污染环境。 同时,作为药品生产源头的医药企业也要有所作为,可根据药品使用情况确定药品包装剂量,减少药品使用环节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