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上半年,该局在对我区一制药企业的检查中,查获麻黄碱类及其过期和不合格原料及制品共195公斤。
据介绍,该制药企业采购的34公斤盐酸麻黄碱原料药已过期,库存既往生产的盐酸伪麻黄碱49.1公斤,库存的111.9公斤盐酸伪麻黄碱半成品不合格。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在当地公安、药监部门的监督下尽快予以销毁。
我 区共有各类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68家,目前已全部纳入《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进行管理,可对各机构特殊药品进销存及流向情况进行实时收集、察 看。今年上半年,我区药监系统组织人员对全区麻黄碱类、阿片类等易制毒原料药使用单位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储存、保管、安全 防范措施、流向追踪管理等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扩大管控工作范围,将溴代苯丙酮(1-苯基-2-溴-1-丙酮)和α-氰基苯丙酮(3-氧-2-苯 基丁腈)列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进 行管理。组织开展全区药物滥用监测,收集分析监测数据,编写完成了《2013年度宁夏药物滥用监测年度分析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戒毒人员调查工作,完 成了4517例《吸毒人员调查表》和3231例《药物滥用监测表》的数据录入,分析制作42份数据报表上报自治区禁毒委。(记者 马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