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过期药品回收呼吁制度保障
来源:-    浏览:626   更新时间:2014年05月15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6年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在全市范围内首设16家定点单位回收“家庭过期无效药品”,截至目前,乌鲁木齐范围内的回收点已增至71家。但6年过去了,过期药品回收却没有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绝大多数市民不了解过期药品如何处理,一丢了之成了最简单的方式。乌市药监局稽查处人员表示,无立法支持,无经费保障是过期药回收冷清原因。(5月14日《法制日报》)
 
  我国大部分城市也都开展过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但多是叫好不叫座。究其原因,存在宣传力度不够的因素,以及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等措施。
 
  因此,为了保障百姓用药安全,以及减少过期药品对社会、环境造成的危害,应从法律制度、预防机制等方面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无立法支持,无经费保障,应当引起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方面,应尽快出台旨在形成长效机制的法律法规,对回收原则、标准条件、管理程序、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在立法的基础上,要严格监管医疗大处方,以减少过期药品的来源。另一方面,还要推出有效的激励机制,如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药企、药店和社会组织参与药品回收和定点销毁。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过期药品危害的认识,让公众养成定期清理但又不随便丢弃过期药的生活习惯。
 
  另外,有关部门可以开展主动性、经常性的有偿回收或“以旧换新”活动,实施财政补贴,方便公众参与,促进过期药品回收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总之,过期药品早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重要环境污染源,处置不当将给国民健康和环境带来严重危害。所以,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突出制度设计让“过期药品回收”规范化,已刻不容缓。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