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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县市试点取消药品加成
来源:-  互联网  浏览:5194   更新时间:201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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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庆云县人民医院门诊大厅内,电子大屏幕上滚动显示着各种药品的名称、规格和零售价。据悉,第二批国家级县 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正式确定,齐河县、乐陵市、庆云县被列为第二批改革试点,试点县级医院将取消15%的药品加成,改变“以药养医”模式。

   因患皮肤病长期到庆云县人民医院就诊的王先生成了药品“零差价”的受益人之一,他告诉记者,他每月要到医院取一次药,每次都要花上近百元,而这次在医院 取药,发现有些药已经降了价,比如硝酸米康唑乳膏“零差价”前的药价为18.75元/盒,零差价后为12.50元/盒,这样下来,“零差价”后一年就可以 节省一笔可观的费用。

  庆云县人民医院院长徐金英介绍,庆云县人民医院已经启动了药品“零差价”活动,首批所涉及的30种药品全部实行 “零差价”销售,药品价格下降幅度达15%。药品“零差价”销售这一举措的推出,意味着医院在销售药品时,按进价出售,不加利润,不计损耗,也标志着医院 将以技养医取代过去的以药养医,而这项改革的更大意义是让医院回归公益,让病人感受到更方便的服务。

  2012年,我省召开了全省县级公 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会,确定全省30个县(市、区)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平原县为试点县之一。此次,国家公布第二批700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县名单,齐河县、乐陵市、庆云县成为继平原县以后的又一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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