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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来源:-    浏览:860   更新时间:2014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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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社1月21日讯 近日,天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3年11月药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茸参补肾胶囊”因广告内容严重违法被曝光。
 
  记者查询发现,近年来“青春宝”麻烦不断,公司旗下多款产品频频登上各地监督部门违法广告黑榜。
 
  16日,记者查看了相关“青春宝”茸参补肾胶囊的视频广告发现,确实存在涉嫌违规的广告内容。视频中一位女性为肾虚的父亲苦恼不已,并称补肾的东西吃了很多,都没有效果。坐在旁边的丈夫马上建议购买“茸参补肾胶囊”,称“疗效特有保障”。广告还宣称其“补肾不伤身”。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规定,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药为“天然”药品,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不得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也规定,利用医学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保证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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