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东莞将建立医疗机构执业“黑名单”制度
来源:-    浏览:685   更新时间:2013年12月1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广东省卫计委13日透露,该省东莞市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制度;医疗机构若存在13种违法违规情形之一的,将被纳入“黑名单”。
 
  据介绍,纳入“黑名单”的机构,将通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网站向社会公示1年。
 
  广东省卫计委详细列举了该13项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存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发生医疗事故且经鉴定医疗机构负完全责任的;存在医疗欺诈行为的等。
 
  东莞卫生行政部门将对被纳入“黑名单”的医疗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除专项行动监督外,每年监督巡查不少于4次。如发现医疗机构在被纳入“黑名单”公示期间仍继续违法违规执业的,除延长公示期限外,还将从严从重处理。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