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报告:东部沿海地区电子商务投诉较为密集
来源:-    浏览:671   更新时间:2013年09月0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8月21日消息,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研究机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今日发布了《2013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网购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针对全国网购用户2013年(上)的电子商务类投诉案例,经样本与数据系统研究分析而成。     据报告对电子商务投诉的用户所在地区统计显示,2013年(上)电子商务用户投诉热点地区分别为:广东占17.80%,江苏占15.60%,上海占12.50%,浙江占11.60%,北京占9.40%,安徽占8.00%,天津占5.20%,山东占5.00%,四川占4.20%,河北占4.10%,其他占6.60%。     数据表明:东部沿海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相对较发达,用户反馈电子商务投诉问题较多;此外,随着全国范围内的电子商务发展,中西部地区的电商交易日益火爆,用户维权意识也逐渐增强。     此外,据报告对电子商务用户投诉金额统计显示,100-500元区间的投诉金额占比最大占30.90%,其次是100元占28.70%,1000-5000元占17.10%,500-1000元占14.60%,5000元以上的投诉金额占比最少,仅8.70%。     数据表明:订单金额在1000-5000元以及5000元以上投诉较2012年有明显上升,用户投诉的单笔金额上涨明显。订单金额在100元以下的投诉也较多,表明网购用户的维权意识增加,遇到消费纠纷时寻求第三方力量的帮助来解决。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助理分析师姚建芳提醒广大网络消费者,在遇到网络购物纠纷时,不论涉及金额多少,一定要勇于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可直接与商家进行沟通,或者寻求第三方的帮助。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