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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药监局机构改革方案正式获批
来源:-    浏览:991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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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丹T|T

    省食药监局机构改革方案正式获批

    记者7月29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正式获省政府批准。7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设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同时挂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食品安全办)牌子。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整合了多项职能,将原省食品安全办的职责、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省经信委的农产品加工环节涉及食品安全的职责、省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省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省商务厅的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将省卫生厅贯彻实施药品法典、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的职责,省质监局化妆品强制检验的职责,省质监局医疗器械强制性认证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机构改革后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重点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对地方的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设16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128名。其中,涉及食品监管的有4个处,包括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服务监管处和食品风险监测处。负责从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到餐饮服务环节全程的食品安全监管。

    在食品生产领域,《通知》明确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水产局的有关职责分工,4部门(单位)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含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

责任编辑:杜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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