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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筛选了符合条件的低价药品
来源:-    浏览:837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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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为促进临床常用低价药品的正常生产、供应,降低群众费用负担,省物价局初步筛选了符合条件的低价药品,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据悉,此次共筛选出了472项药品,即日起至8月10日止,市民若有任何意见,可在省物价局网直接反馈,并同时将纸质申诉函、注册批件和说明书于公示期截止前寄到该局。   省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入选的药品目录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首先,药品得是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常用、招标价格相对稳定、替代性强的低价药品,再者,基层医疗机构普遍使用的传统剂型,原则上应为3家(含3家)以上企业生产的药品,最后,日平均使用费用要低廉,西药及生物制品小于等于1元,中成药不大于1.5元。日治疗费用无法准确计算的品种暂不纳入本目录。此次遴选的传统剂型主要是片剂、胶囊剂、丸剂、颗粒剂、合剂(口服液)、注射剂和普通专科用药〔滴眼剂(含玻璃酸钠除外)、滴鼻剂、外用溶液剂、膏剂、霜剂〕等常见剂型,以及《中国药典》收录或首先上市的剂型。   记者从公示的目录看到,低价药品目录包含了472个品规的药品,其中包括了不少老百姓熟悉并常接触的药品,如布洛芬、感冒清胶囊、牛黄解毒丸、阿司匹林、维生素E等。据了解,公示期从8月2日起至8月10日止,社会各界如有异议,请将申诉意见在网上直接反馈,同时将纸质申诉函、注册批件和说明书于公示期截止前寄到我局(日期以邮戳为准,请备注基本药物低价药品目录反馈意见)。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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