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监督管理局以信息化助推监管工作科学化
来源:-    浏览:685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22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近年来,河北省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力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先后设计开发了办公系统、药品流通实时监控系统、餐饮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监管系统。特别是2012年,该局在全省率先自主研发了“食品药品监督执法系统”,推动监管工作模式实现革命性变化,初步形成了以机制创新为保障,以信息化为手段的“双轮驱动”工作模式,走出了一条以信息化提升监管工作科学化的新路。该局的主要做法:   一、监管数据实时上传,业务全程网络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执法系统”的最大创新,在于把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放到网络上运行。该局把132种执法文书制成电子文本,和其他工作资料全部上传到监督执法系统中。每次监督检查行动,从制定方案,到监督检查,再到督促企业整改,整个过程都在系统中运转,每个执法办案文书和监督检查材料均实时制作生成并即时上传。   执法系统的应用使监管工作模式产生五大变化。一是执法工作网上运行。执法人员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便携打印机等设备,现场登陆系统,填写并打印电子文书。二是监管数据实时共享。执法文书在系统中“零时差”流转,提高了案件的审理效率,每个人都可以随时查阅监督检查情况,避免了重复检查及检查缺失。三是监督检查方案更科学。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历次检查情况,参照规范模板,制作生成具体的检查方案,并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使监督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大大提升。四是问题整改更及时。如果企业未及时整改,执法系统会自动发出警告,提醒执法人员督促企业整改,并及时上传整改情况。五是调度机制“扁平化”。执法系统引入“扁平化管理”的理念,采取“集群式”的方式传递信息、发布指令,改变了以前自下而上层层汇报,自上而下层层部署的传统模式,保证了指挥精准,响应快捷。   二、监管工作量化考评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创新工作计划管理机制。该局采用层级计划管理模式,按照“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间干成”的“四个干”要求,从明确任务定计划,到制定措施抓落实,到强化责任定人员,再到紧盯时限保进度,使全局、科室、个人三级工作计划层层呼应,年度、月份、专项工作计划环环相扣,并全部放入执法系统中。这样,只要登陆执法系统,每个科室、每名工作人员每天的工作任务是什么,任务完成的怎么样,每天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的数量以及文书制作质量都一目了然。如果工作计划未能按时完成,系统就“亮红灯”提醒,以督促落实。二是推行量化综合考评机制。执法系统中鲜活的数据,为实施量化考评提供了重要依据,使日常考核更加透明、更具说服力。量化综合考评的实施,激发了干部职工创先争优意识,增进了科室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协作,形成了比、学、赶、超的局面,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促进了勤政,提高了效能,不仅给想干事的人提供了机会,给能干事的人搭建了平台,给干成事的人授予了荣誉,更给不愿干事的人形成了压力。三是构建权力运行监控体系。通过执法系统,全局各项工作全部“晒”在阳光下,“曝”在公开里。每一次执法办案,从初步调查,经法规科审核后立案,到进一步调查取证,形成调查终结报告,再到核审合议,按程序下达处罚决定,整个过程全部在系统中运行,各个环节均赋予执法人员不同的操作权限,每项细微修改都进行留痕控制,使行政执法过程和处罚结果公开透明,增强了执法的公开性、廉政监督的实效性,从机制上遏制了执法的随意性,有效避免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发生,形成了科技防腐、源头防范的长效机制。   三、监管服务“点对点”,重点环节“保安全”   沧州市局建立了监管企业数据库,包括许可证、产品明细、生产线、重点岗位人员等基本情况,并将数据库与执法系统对接,使静态信息与动态信息互联互通。利用系统的统计功能,细化对企业的隐患排查,开展“点对点”的监管和服务,促进监管从刚性向刚柔相济、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实现了保安全与促发展的良性互动。   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农村流动餐厅和学生餐饮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教育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学校‘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机制,并实行了学生托管机构供餐登记管理。市政府转发了该局《关于加强农村流动餐厅管理的意见》,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实行了农村流动餐厅登记管理,实现了农村群众聚餐食品安全的可防、可控、可追溯。二是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与服务。该局主动走访各类监管企业,主动了解监管对象在生产经营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主动帮助近20家企业消除了质量安全隐患,提高了质量管理水平。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