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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浏览:633   更新时间:2013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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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25元提高至30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做实、做细、做深现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范围,强化基础性服务项目。   ■扩大慢病管理覆盖面   对于新增经费的投入方向,《通知》提出,首先用于扩大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覆盖面。   《通知》要求,以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等为重点,扩大健康档案覆盖面,2013年居民健康档案全国总体建档率累计要达到80%以上,电子建档率要达到65%以上。条件成熟的地区要同步推进居民健康卡发放和使用,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有效衔接。   同时,重点做好老年人体检,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以县(区、市)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要达到65%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要分别达到35%和20%以上,全国管理人数分别达到7000万和2000万以上。   ■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补助   《通知》指出,新增经费的另一投向为适当提高预防接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项目补助水平。   2013年,各地要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要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的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要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以县(区、市)为单位,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要达到90%以上。   ■新增老人儿童中医药服务   根据《通知》,今年的基本公卫服务包新增一项服务类别——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人和儿童将可享受相应的服务。该服务具体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调养服务。   《通知》要求,2013年,各省(区、市)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要达到30%。各地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为保障该项目服务质量和效果,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制定专门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通知》特别指出,地方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衔接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分工合作,逐步将计划生育咨询指导、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传等服务融入相关公卫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可及性和方便性。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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