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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疫苗经营商举报:黄冈市疾控中心违规招标
来源:-    浏览:994   更新时间:2013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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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苗接种与百姓的健康息息相关。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指政府免费提供、公民应当依照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是指由公民自费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常用二类疫苗有28种,其中乙肝、狂犬、流脑、流感疫苗等用量较大。   为减少流通成本,减轻疫苗接种人负担,国务院规定:县级疾控机构可以向接种单位供应二类疫苗,而设区的市级以上疾控机构不得直接向接种单位供应二类疫苗。   然而,本月15日,黄冈市疾控中心却委托代理方,面向全国招标二类疫苗配送企业,招标采购预算高达1.2亿元。   知情疫苗经营商举报:黄冈市疾控中心违规招标   14日下午,一名疫苗经销商向本报举报:黄冈市疾控中心15日将举行“遴选二类疫苗配送企业项目”招标会,而这一举动涉嫌违反国务院和省卫生厅的相关规定。   记者查阅发现,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以向接种单位供应二类疫苗;设区的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得直接向接种单位供应二类疫苗。   该经销商称,疫苗市场是一个暴利行业,比如国产狂犬病疫苗,每人份(5针)出厂价约80元,而接种价则为200元—400元。“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疫苗流通中层层加价,导致老百姓频频接种‘天价’疫苗。国务院的这一规定,就是为了减少疫苗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减轻疫苗接种人的负担。相对于由县级疾控部门直接招标采购疫苗,黄冈市疾控中心此举无疑增加了疫苗流通环节,会造成接种费用的提高。”   在黄冈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北政府采购网,记者看到了黄冈市疾控中心的这一采购公告。公告显示,黄冈市疾控中心委托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遴选二类疫苗配送企业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预算为1.2亿元。   招标方工作人员回应:便于疫苗配送和统一管理   15日下午,记者来到黄冈市疾控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称,中心主要负责人“全部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疫苗招标会去了。”   记者随后来到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月15日上午9:00,黄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遴选二类疫苗配送企业”的信息,正在墙上的液晶显示大屏上滚动播放。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说:“市疾控的招标从上午9点开始,现在还在进行评标工作。”记者在开标室外等候到下午6时许,评标工作仍未结束。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再次来到黄冈市疾控中心。此次招标活动联系人、疾控中心办公室一名郝姓工作人员介绍,招标工作已基本结束,结果近两天就会在网上公布。“这次招标很成功,总共来了30多家竞标方参与竞标。”   “以前都是由各县级疾控中心与疫苗配送企业联系,这次由市疾控中心统一组织招标,是黄冈市首次。”这名工作人员称,由市里统一招标采购,“主要是为了便于疫苗配送和统一管理。”“市疾控中心参与疫苗招标采购,会不会增加流通成本?”对于记者的问题,他回答:“我想应该不会吧。”   省疾控中心明确表示:该招标活动违背两项规定   昨日,省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黄冈市疾控中心的这一做法,除了违反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也与省卫生厅的要求不符。“省卫生厅印发的《湖北省二类疫苗招标采购和使用管理的规定(试行)》明确指出:全省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的年度计划,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编制。每年底以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收集汇总各地二类疫苗的需求计划,编制下年度全省二类疫苗的集中统一采购计划,并按照季度调整核实后报厅疾控处审定。”该负责人说,黄冈市疾控中心此次招标没有履行这一程序,与省卫生厅的规定不符。招标之前,省疾控中心曾对黄冈市疾控中心的做法提出异议,但未被采纳,“省疾控中心对他们仅有业务指导资格,没有行政管辖权力。”   “黄冈市疾控中心为何要插手疫苗招标?主要原因应该是利益使然。”该负责人坦言,增加一个流通环节,必然会增加老百姓接种疫苗的成本。   链接   疫苗利润空间巨大   《南方人物周刊》2010年4月调查显示,同一种疫苗,正规渠道价格高昂,违规渠道却极其便宜,构成了国内疫苗流通中的独特景观。   据业内人士透露,疾控部门接种疫苗可以获得丰厚利润。比如流感疫苗,进口产品利润为30%-40%,国产产品则超过50%,而且不需要交税。二类疫苗市场放开后,一些基层疾控部门更是将此类疫苗的接种,当成了主要营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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