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沈阳一连锁药店4亿元筹办医院 定位为三甲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5年12月06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定位为三级甲等医院,宣称以低药价吸引患者,2008年上半年正式营业   本报讯(记者李宗品)正当国内各界热议医改前景之时,沈阳维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称维康)对外宣布:斥资4亿元投建一座面积10万平方米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昨日该药店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医院用地手续已办完,明年2月中旬医院大楼将正式开工。   据记者了解,由连锁药店向下游延伸自建三甲医院,这在国内还是头一遭。   维康方面介绍,其筹办的医院设计规模为1000张床位,预计2008年上半年正式营业。根据《中国药店》2005年中国连锁药店百强榜,这家药店居销售额排名第13位,2004年销售额5.2亿元。   维康董事长刘忠臣告诉记者,维康计划用两年多时间在沈阳铁西区北四路建起一座10万平方米的大楼,开办三甲综合性医院,包括土地、土建、装修、公共设施及医疗设备在内的硬件总投入为4亿元,其中大型医疗设备投入1.5亿元,医院招募的人力资源费用将另作安排。   刘忠臣称,医院性质是申办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暂时未定,目前公司已与沈阳铁西区政府签订了用地协议,医院建设方案正在设计中,明年2月中旬将动工。   据刘忠臣透露,这4亿元的投资约一半靠银行贷款,目前维康在辽宁省内有81家连锁店,今年销售收入接近6个亿,但纯利润只有几百万。   “早在两三年前,公司就有筹办医院的打算,但当时政策不是太明确,不过今年卫生部已有进一步放开市场的迹象。”刘忠臣告诉记者,决定办医院是因为这个领域还有很大的空间,目前老百姓对公立医院虚高药价不太买账,政府暂时还没有有效的办法来解决,这就给民营资本进入创造了一个机会。   刘表示,医院建成后,将采取一种新的经营管理模式,真正实行“医药分开”,药品处方完全对外部开放,医院药价会执行连锁药房的低价,医疗检查、治疗的收费标准全部对外公示,以竞价办法吸引患者。   ■业界反应   京城药店不看好维康办医院   对沈阳维康这一投资行为的未来,业内人士则多持悲观看法,认为一家毫无办医经验的连锁药店,去投办以技术为主导的大型综合医院,无论是后续资金、人才实力,还是品牌构建,都面临重重困难,成功几率很小。   北京金象大药房总经理徐军评价说,办医院与药品经营本身似乎无关。“现在,北京医疗市场属于过度竞争,投办新医院既不合算也不现实。”徐军称,两年多前,金象也曾经考虑从股份公司层面去接手一家专科医院,借此向医疗市场延伸,当时西城区政府也支持,但由于医院人员安置等问题太复杂,处理得不够顺畅,最终没能谈成。徐军向记者表示,最为关键的是,目前国家医疗市场政策不明朗、不稳定,对投资者信心有很大影响,这两年其他行业投资医疗的也不少,但成功的不多。   徐军告诉记者,暂时不会去贸然投资综合性医院,但公司正考虑投资几百万元筹办一家诊所,初期用于对会员的增值服务,今后将以“家庭医生”的概念向社会开放。   ■动向   医院与药店互相渗透   就在药店进军医院领域的同时,浙江多家医院申办药品批发。   事实上,在沈阳,除维康之外,沈阳市有两家药房也已经在尝试办规模稍小的医院,其中百盛新药特药连锁公司开办的2000平方米左右的“百盛医院”已于今年8月前后开业,沈阳鑫贸大药房筹办的3万平方米医院大楼正在装修。   与沈阳连锁药店青睐医院投资不同,浙江一些医院则自己申办起药品批发企业来,形成南北呼应之势。截止到目前,浙江瑞安、台州、丽水、金华的4家公立医院,均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自办药品批发公司的申请。其中,台州人民医院控股的浙江恩泽医药有限公司,已于今年4月正式获批设立。另悉,温州医学院附属一院、二院也正在准备申办材料。   上述医院的举动遭到医药企业的抵制。今年10月下旬,浙江200多家药商在浙江医药行业协会牵头下,曾联名上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暂缓批准医院建药批企业。   “现在国家局没有明确表态,也处于两难境地。”中国医药商业协会顾问、浙江医药行业协会会长赵博文告诉记者,根据《药品管理法》,符合开办条件的医院也可以办药批,但前提是“合理布局”,这一点很难做到,如果每个医院都来自办药批,最后只能导致医院进高价药,在这个基础上再顺便加价,医院药价的垄断就更难打破。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顾问赵博文表示,他不主张药批、药店去建医院,毕竟医院和药品经营企业各有分工,办好的可能性不大,今后也不会成为其他药批效仿的发展趋势。”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