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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管理企业”为“企业管理”,就有效激发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感。
来源:-    浏览:905   更新时间:2013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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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5月14日讯    时下,大大小小的药店遍及城乡各个角落。有些药店经营理念还不够端正,存在种种药品安全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自律意识还不强,需要强化管理。不可否认,单纯依靠有关部门监管,显然是力不从心的。如何在现有监管人员不足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把药店管好,提高监管效率?笔者认为,药店之间也应该搭建良好的自律平台。比如今年以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探索药品零售企业自律化管理,变“管理企业”为“企业管理”,就有效激发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感。   据了解,扬州邗江区局将全区191家药品零售企业编成10个自律化管理小组,并根据企业推荐遴选出10位组长,各组长牵头开展组织例会加强学习、观摩交流传递经验、互查互助规范管理、提供线索协助监管、收集反馈建议意见等活动。这一为药店搭建“自律化管理”平台的举措,可谓唱响了当今药店有效监管的主旋律,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在此,笔者认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要创新监管思维,不妨为本辖区药店搭建好“自律化管理”平台,当好药店自律化管理小组的组织者、牵头人、培训人、巡查人。建立健全管理小组规章制度,各小组成员要强化自查、互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从药品购进、贮存、销售等各个环节把好药品质量关,把好荐药关,把好优质服务关。如药品进货渠道哪些还不正规,药品储存环节中哪些还不规范,荐药服务哪些还不周到,哪些方面属于违规刷卡,都要立即纠正。一家药店有问题,其他成员药店要追究连带责任,进行连带处罚。   另外,各地监管部门还可定期、不定期牵头组织各小组之间交叉检查,并把检查情况评比、通报,对先进小组和先进药店给予信用等级评定加分等奖励措施,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促其整改,必要时实施处罚。只有把药店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才能消除药品安全隐患,才能让公众放心消费。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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