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清理检查将主要针对以下六种典型违法行为
来源:-    浏览:795   更新时间:2013年04月27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即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记者24日从工商总局广告司了解到,这次专项行动将主要针对宣传包治百病、冒用公众人物形象和名义、夸大产品功效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较大的六种典型违法行为。   根据刚刚确定的专项行动方案,今年4月25日至7月25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对辖区内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进行清理检查。   清理检查将主要针对以下六种典型违法行为: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和新闻报道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医药广告,推销医药产品与服务;未经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或者核准,非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