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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医保收入今年或超万亿元
来源:-    浏览:722   更新时间:2013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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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整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的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国务院办公厅在3月26日下发的《关于实施任务分工的通知》则要求,6月底前完成整合三大医保的职责。   作为我国并存的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新农合则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前身是卫生部)主管。   今年“两会”期间,人社部副部长、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胡晓义在记者会上透露,我国医保覆盖人群已超过13亿人,“去年三项医保总收入大概是9000亿元左右,今年可能要超过1万亿元”。   牵涉13亿参保人口,上万亿医保基金的“三大医保”管理职责,该如何进行整合?是将新农合从卫生部门划出,并入人社部门?还是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从人社部门划出,统一归口卫生部门?   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不久,就有媒体报道称“新农合未来划入人社部管理已无悬念”,3月18日,人社部下属的中国医疗保险学会低调召开了一次内部咨询会,议题之一就是如何承接新农合。而据记者多方了解,实际上“三大医保”整合后“花落谁家”目前尚无定论,人社部和卫计委还处于互相“拉锯”之中,而中央编办也曾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但尚未达成共识。   三大医保收入今年或超万亿元   1998年国务院决定,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主管部门为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后改为人社部)。   尽管如此,2002年以前,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没有医保的概念。陈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曾说,直到2003年,我国有医保的人仍只占15%左右,且主要集中在城市。广大农民和没有医保的居民,只能“小病拖、大病扛”,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比较普遍。   2002年,中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开展针对农村居民的新农合制度。然而,据一些专家透露,新农合启动之初由于筹资水平低,保障负担重,人社部门并不愿意接手,后中央决定,由当时的卫生部来承担新农合的管理职责。   继职工医保和新农合之后,2007年中央又开始建立主要针对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居民医保,归入人社部管理。   据《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数据,截至2011年,参加三项医保总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面达95%以上。按照人社部和卫计委的官方统计,截至2011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覆盖4.73亿人,新农合覆盖8.32亿人。   据国家审计署2012年8月公布的社保资金审计结果,2011年,全国城镇职工医保收入4821.14亿元,全国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2676.25亿元。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据人社部副部长、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胡晓义透露,“去年三项医保总收入大概是9000亿元左右,今年可能要超过1万亿元”。   逾千万人重复参加三大医保   随着全民基本医保体系的建立,“三大医保”之间存在条块分割、部门分散管理,城乡差异较大等深层次的弊端开始凸显。管理体制上的分散,导致财政上的重复浪费。   例如重复参保的问题,一些农村居民既在户口地参加了新农合,到城市务工后,也参加了职工医保。中国社科院劳动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表示,因体制不健全,有的不缴费但被统计为参保人,有人代缴,有人是双头或多头缴费。   据国家审计署2012年8月公布的社保资金审计结果,截至2011年底,112.42万人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居保,1086.11万人重复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造成财政多补贴17.69亿元,9.27万人重复领取养老金6845.29万元,9.57万人重复报销医疗费用1.47亿元。   此外,更深层次的弊端还在于分散的管理体制,对目前统筹城乡医保,城乡一体化客观上形成了一定阻碍。对“三大医保”的管理职责进行整合,从而为职工医保、新农合、居民医保三大制度最终并轨奠定基础,成为越来越多学者共识。   “当前的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形势,合并势在必行”,但王延中强调,“要把这个体制理顺,却不能是简单的部门合并,更多的是需要制度之间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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