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
来源:-    浏览:531   更新时间:2013年03月28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   会议指出,目前,我国已形成较为完备的药品生产供应体系,基本建立覆盖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药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药品安 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医药企业诚信体系不健全、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体系薄弱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药品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监 管的原则,落实药品安全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确保药品质量,全面提高药品安全保障能力,降低药品安全风险。  会议讨论通过的《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到2015年,药品生产100%符合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安全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  重点任务是:(一)提高国家标准。力争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与国际接轨,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订。  (二)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国家级药品检验机构建设,改善省、地(市)级机构实验室条件,加强县级机构快速检验能力建设。  (三)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全过程质量管理。完善药品研制规范,促进与国际接轨。提高临床试验现场监督检查覆盖率。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促进常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对已批准上市药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电子监管覆盖所有药品品种。  (四)强化安全监测预警。完善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制度,健全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制度,重点加强新药、中药注射剂、高风险药品的安全性监测和评价。完善应急预案,保障应急药品及时有效供应。  (五)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公平可及。加强基本药物抽验和招标、采购、使用质量管理,完善农村基本药物供应网和监督网。  (六)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集中采购政策和药品抽验工作机制,健全问题药品与退市药品召回处置制度。开展医药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失信者实行行业禁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  (七)深化改革,完善法制。深化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创新药品执法体制机制,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减少流通环节。加快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  会议要求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加强人才、科技和投入支撑,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转自中国政府网)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