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昆明食药监局查处一批涉药违法广告
来源:-    浏览:843   更新时间:2013年01月26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近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昆明市工商局联合发布了《昆明市违法药品(非药品)广告警示》,公示固肾生发丸、参味补肾合剂、痛风舒片等64个违法药品(非药品)广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认真审查,确定这64个药品(非药品)宣传属于违法广告。     据介绍,这64个广告均因作为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夸大功能主治;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原因违反了相关管理。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大众健康,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工商局,对违法广告药品(非药品)通用名称、广告标注名称、生产企业、刊登媒介名称及时间、违法原因等内容进行了公示,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谨慎购买。(欧阳小抒)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