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实验室和18家哨点医院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要求,认真做好流感监测工作。未开展病毒分离工作的市务必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及时开展病毒分离工作,完成检测任务。
三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报告和处理疫情,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等制度,做好流感样病例的监测、报告,预防性消毒、宣传教育等工作。各级医疗单位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发现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严格按照传染病临床诊断标准和防治工作要求进行诊断,做好病例报告,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对疑似或确诊病例进行救治。
四是各地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充实验室技术力量,配备足够的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同时要加强流感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五是各地要加强宣传力度,使群众掌握预防流感的知识和技能。要特别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企业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宣传。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流感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各地要加强对流感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流感监测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解决纠正监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