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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局:儿童用化妆品慎添加美白成分
来源:-    浏览:462   更新时间:201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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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指南》对适用范围、配方原则、化妆品的安全性、申报儿童的化妆品要求和审评原则进行了明确。     其中要求,在儿童化妆品的配方中,应尽量少用香精,不宜含有美白、祛斑、除臭、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选用的原料不鼓励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新技术新材料。     近年来婴幼儿日化用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世界多国销售的强生婴儿洗头水、NUK婴儿爽身粉纷纷被曝出含有致癌物质。     据了解,目前婴幼儿化妆品主要还是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配方,多数厂家是在生产成人日化产品的同时兼带生产婴幼儿产品。     《指南》要求,儿童化妆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种类。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所有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均应按照要求申报;未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不得以图案或其他形式显示或暗示为儿童用化妆品。     《指南》中所称的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记者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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