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由于种种原因,民众对药品质量的担忧有日渐加深之势。笔者认为,在所有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当中,最关键的是人员。现在我们医药行业质量管理人才的培养存在一些问题。我国的人事体制也已经不适应当前医药行业的发展,比如有些地方只接受事业单位的技术职称申报而不接受企业人员技术职务的申报,让人匪夷所思,再如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医药企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不但没有投入还在限制。
新版GMP增加了对人员的具体职责:法人、企业负责人,包括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高层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尤其是“机构与人员”一章明确将质量受权人与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一并列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并从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经验等方面提高了对关键人员的资质要求,并且对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学历要求由现行的大专以上提高到本科以上,规定需要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并明确了关键人员的职责。
新修订的药品GMP首次提出质量受权人概念,并将质量受权人纳入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质量受权人来自于欧盟的管理经验,是企业内部负责质量监督、产品放行的专业人员,独立行使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干预。由于我国不论是企业人员也好,监管人员也好,还未到达欧盟的水平或者素质,所以这样一种人员构建,还不能马上把药品质量搞上去。现在关键的办法是培养人才,发展人才,提高人才,才能达到最起码的执行制度或者规范,否则就是挂在墙上的标语,中看不中用。
目前,医药行业的人才队伍还存在这样一些问题:首先,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人员没有药学专业或从业背景即从事关键岗位经验。其次,人员变动很大。企业进行GMP改造和GMP认证时大量招兵买马,一旦通过,企业就想方设法换人,所以我们不难发现很多企业的人员在经常更换,这样的GMP怎么会持续?
显然,只有当我们的医药人员有知识、有能力的时候,我们的药品质量才能得到根本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