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接触药品的药瓶、输液袋等都属于“药包材”,它们的质量关系到我们的用药安全。日前,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集该市27家药包材生产企业进行动员,启动我省药包材管理试点工作。
今年,该市及中山、潮州被列为我省实施《广东省药包材管理办法(试行)》的3个试点城市,以推动制订广东省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指南。为此,日前,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该市实施药包材管理试点工作的方案,试点工作主要有两项。
一是,该市将试点实施《广东省药包材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对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企业质量信用监督、质量监督抽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进行试点探索,将药品包装材料检验、企业信用评定工作列入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诚信监管平台,对公众公布。也就是说,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药包材生产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示。
二是,该市将建立有中国特色的DMF制度,发挥药品生产企业和行业协会对供应商审计的作用,理顺供应商审计和药监检查间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质量管理关系,以动态灵活的监管方式和资源配置,促进药包材生产企业的有效控制和延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