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食药监局:一种保健食品只可申报一个新功能
来源:-    浏览:707   更新时间:2012年11月2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作者:乔宁T|T

   11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网站再次就《保健食品新功能产品申报与审评规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一种保健食品只能申报一个新功能,新功能应以调节机体功能、改善机体健康状态或降低疾病发生风险为目的,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保健食品新功能是指在国家药监局公布的,有助于增强免疫力、降低血脂、改善睡眠等保健功能范围以外的保健功能。征求意见稿明确,保健食品新功能的名称和评价方法应与现行保健功能有本质区别,新功能应具有科学的评价方法、判定标准和充分的科学依据,并被普遍接受;国家药监局鼓励以传统医学理论为指导的新功能产品的研发和申报。

    征求意见稿规定,申报的保健食品新功能应由国家药监局确定的注册检验机构进行验证。在3年监测期内,该局对已批准的新功能产品的质量、功能进行监测,不再受理该功能其他产品注册申请,申请人不得申请产品技术转让。3年期满,符合要求的,国家药监局将该保健食品新功能纳入公布的保健功能范围。

责任编辑:刘燕2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您可能还会关注的

  • 制药工业-资讯
  • 制药工业-供应
  • 制药工业-求购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高儿童化妆...·国家药监局:儿童化妆品不鼓励基...·医院小区贴广告招人试药引怀疑 ...·药监局:健康元7-ACA等相关...·药监局曝光10药企广告违法 好...·强生等30家药企反对药监局广告...·我国药监局首次赴进口药生产地检...·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安全”可“...·药监局:非处方药是否被禁做广告...·国家药监局从未审批过“增高”药...·国家食药监局要求加强无菌药品生...·咸阳市药监局开展中药生产领域专...

十大评选人物访谈热点事件更多>>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