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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发布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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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网站消息,为及时掌握流脑疫情动态,了解流脑菌群分布特征与变迁趋势,有效控制流脑的暴发流行,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卫生部近日制定《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   《方案》指出,各级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流脑监测病例时,城市必须在6小时以内,农村必须在12小时以内进行报告。   已经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要认真、及时做好网络直报工作;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出。医疗机构还应负责流脑病例出院、转诊或死亡等转归情况的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流脑病例转归情况的核实。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在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3天内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时,应同时按《国家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报告。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派人对报告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学校、托幼机构发生首例流脑病例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议并指导发生疫情的学校开展晨检工作;建筑工地等其他集体单位发生首例流脑病例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协助用工单位对务工人员健康状况开展监测。最后一例病例发病10天后,没有出现续发疑似流脑病例可停止晨检和务工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各省卫生行政部门还应根据过去3年流脑平均发病水平、人口、地理分布特点,以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能力等综合因素,每年在流脑高发县设立至少2个监测点,低发县设至少1个监测点,动态收集相关资料。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是由脑膜炎奈瑟菌(Nm)通过呼吸道传播引起的化脓性脑膜炎,在我国一直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建国以来曾发生3次全国性大流行。自1985年开展大规模A群流脑疫苗接种后,发病率持续下降,未再出现全国性大流行,近几年来发病率控制在0.2/10万左右的较低水平。但近年一些省份出现流脑的局部暴发疫情,病死率呈上升趋势,尤其在部分省份发现C群引起的病例增多,个别省份C群已成为主要流行菌群,流脑的威胁不容忽视,出现较大范围流行的危险依然存在。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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