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甘肃药监:广告称“药到病除”将定为严重违法
来源:-    浏览:658   更新时间:2012年10月20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作者:金奉乾T|T

    今后,药品宣传用语有了规范。昨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的药品广告中使用“疗效最佳”“根治”“无毒副作用”“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证治愈”等绝对化语言和承诺的将被定为“严重违法”。

    发布的药品广告有下列情形的将被确定为“严重违法”:未经审批发布药品广告;擅自篡改经审批的广告内容,其宣传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严重超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范围;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含有不科学的承诺,给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带来潜在威胁;药品广告中使用“疗效最佳”“根治”“无毒副作用”“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证治愈”等绝对化语言和承诺;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以军队单位和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发布广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药品广告。

责任编辑:包婷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您可能还会关注的

  • 制药工业-资讯
  • 制药工业-供应
  • 制药工业-求购
·安徽规定“药到病除”不得用于医...

十大评选人物访谈热点事件更多>>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