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药品招商宽渠道分销有利于企业营销…
来源:-    浏览:687   更新时间:2012年10月11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药品招商渠道之宽渠道在每一个产品流通环节上选用两个以上同类型的中间商分销产品则称为宽渠道。药品招商网表示采用宽渠道分销的优点在于:药品可以大批量的迅速进人市场,增加销售量;同类中间商互相竞争,可促进整体营销效率的提高;有利于生产企业对渠道成败进行评价、取舍。

 

  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otc药品和处方药生产者多采用这种渠道。药品招商宽渠道的缺点主要表现在:中间商与生产者的合作关系不密切,很难保证中间商对生产企业的忠诚度,他们在分销过程中有可能不专注于产品销售,不愿付出更多的费用和精力,从而影响药品的销售甚至是企业形象。此外,生产企业难以对营销渠道进行有效控制。

 

  药品招商工作因为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认知与谨慎变得越发的难做。但是这不是药品招商人员退却的理由,所以,药品招商网指出,从药品招商渠道出发进行招商工作,可以将市场更加的细分,更利于药品招商工作。

 

  药品招商渠道之窄果道药品生产者在每一层流通环节只选用一个中间商来销售自己的产品,药品招商网表示这种营销渠道一般称为窄渠道。窄渠道最大优点是生产者与中间商协作关系紧密,生产企业对中间商的支持力度相对较大,易于控制、管理中间商。

 

  另外,缺点就是生产者对中间商的依赖性太强,一旦关系发生变化,药品招商生产企业将面临难以预料的市场风险。当然,这种营销渠道类型只是适用于单位价值高的进口药品和新特药品的销售。

医药营销策略信息——点击查看更多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