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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城乡享有医保比例为89%和97% 农村超城镇
来源:-    浏览:470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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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部长陈竺今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03年中国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比例分别为55%和21%,城镇显著高于农村,2011年这一比例分别增至89%和97%,农村反超城镇。     同时,城乡居民健康指标差距也在缩小,孕产妇死亡率城乡之比由2002年的1:2.61缩小为2011年的1:1.05;婴儿死亡率城乡差距也从2002年的20.9个千分点下降到2011年8.9个千分点。(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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